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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
发布时间: 2025-10-17 空格 来源: 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:[ 大 ] [ 中 ] [ 小 ]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

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青岛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370200163593330M):

 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,现需要你公司提供房屋建设相关资料及复印件或重置成本报告等,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:

(一)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;

(二)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》;

(三)项目规划、设计、勘察、工程招投标、工程施工、材料采购等相关有效凭证;

(四)项目工程建设合同及其价款结算(书)单;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有关账簿、竣工验收证明;建设方、施工方、咨询企业三方盖章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;甲供材设备领购存明细表;

(五)银行贷款合同及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;

(六)合同成本清单。

限你单位于本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(地址: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8号提供上述资料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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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
发布时间:
2025-10-17
来源:
青岛市税务局

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青岛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370200163593330M):

 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,现需要你公司提供房屋建设相关资料及复印件或重置成本报告等,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:

(一)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;

(二)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》;

(三)项目规划、设计、勘察、工程招投标、工程施工、材料采购等相关有效凭证;

(四)项目工程建设合同及其价款结算(书)单;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有关账簿、竣工验收证明;建设方、施工方、咨询企业三方盖章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;甲供材设备领购存明细表;

(五)银行贷款合同及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;

(六)合同成本清单。

限你单位于本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(地址: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8号提供上述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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